11月26日16时许,宁夏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交警八大队执勤民警在固原收费站在对一辆车牌号为新L的小型轿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神情紧张,说话吞吞吐吐,民警要求男子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男子声称自己未携带,也无法记起驾驶证号码。在民警一再追问下,男子迫于压力,承认了并没有考取驾驶证,并告诉民警身份证号码。民警通过警务终端系统对男子身份进行核实,确定该男子马某属于无证驾驶。
经询问得知,马某系西吉人,驾驶的车辆其父亲的,当日因有急事,且认为自己驾车技术还不错,便抱着侥幸心理带着母亲驾车从西吉到固原,没想到在下收费站被交警逮个正着。
民警对马某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非营运客车)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马某处以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高速交警八大队 王龙)